《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1.确定清算人。
2.清算人职责。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财产清偿顺序。
5.注销登记。
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
四、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一)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1.合伙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合伙企业清算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有关规定
1.违反《合伙企业法》的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和缴纳罚款、罚金的承担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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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16中级经济法考试大纲第三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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