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九、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查询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十、简章解释
本简章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翠玲、刘鹏
联系电话:(023)64183270、(023)48271663
附件1:万盛经开区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rar
附件3:综合知识(教育类).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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