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7个类别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7.“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9.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殊培养潜质的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适当放宽条件。
10.我校不接受以下考生调剂:
(1)成人教育(成人脱产、业余大学、函授、电视教育、网络)毕业生、网络教育、自学考试、境外证书者、专科毕业生、党校学历者,调剂到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等3个类别的考生除外。
(2)不符合各学院调剂要求者;
(3)未上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者;
(4)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调剂要求者。
(四)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现实表现情况表》;2.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3.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及学历(应届生为学籍)验证报告(参阅一志愿复试第四点第(四)条规定)复印件;4.个人简历;5.获奖证书复印件;6.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7.复试费缴纳成功页面截图。
六、破格复试
(一)破格原则
1.破格复试主要解决初试中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在本专业考生中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的问题;
2.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超过招生计划的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3.拟破格复试的专业,原则上是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不足,且调剂困难、难以完成招生任务的专业,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的专业;
4.仅限在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内破格;
5.仅限单破,即只对1门公共科目(外语或政治)略低的考生破格,总分不实行破格;
6.破格分数幅度不超过5分,每个专业原则上破格复试人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规模的20%,且不超过5人;
7.同等学力者原则上不实行破格;
8.同等情况下,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予以考虑。
(二)破格复试程序:
1.3月18日前,拟开展破格复试工作的学院根据实际制订不低于学校要求的破格办法并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公布办法的学院一律不允许开展破格复试工作;
2.3月21日17:00前,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3月22日,学院将拟破格复试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公示10个工作日;
4.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复试;
5.复试通过的考生由学校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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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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