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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6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通知

作者:易考试吧 发布时间:2016-06-17 [手机版]
摘要:北京市2016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通知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事宜的通知

京评协考〔2016〕1号

各位考生:

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发布了《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为配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做好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至6月17日(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7日24: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18:00)

二、考试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包括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环节。具体考试报名相关事项请仔细阅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附件1)。

三、免试申请

北京考区申请免试的考生,按照《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评协网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并填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现场审核。(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

办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5层507室

办理时间:6月21日至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88221070

附件:1.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管理办法

3.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

4.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5.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6.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

7.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监考规则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5月17日

附件1:2016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 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发〔2015〕43号),现将2016年度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评估师考试:

(一)取得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3年;

(二)取得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管理学、经济学、理学、工学学科门类专业的博士学历(学位);

(五)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上述学历(学位)的人员,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8日至6月17日(截止时间为6月17日24:00)。

(二)报名程序。

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包括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环节。

1.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

(1)报名人员登录考试平台进行注册,按照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

(2)首次报名人员须上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电子图片;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电子图片。

(3)工作年限证明规范格式在考试平台“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2.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2)首次报名人员可在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7日后,登录考试平台查看资格审核状态。

(3)因误填、错填,导致审核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前重新提交。凡逾期不重新提交的或填报虚假信息的,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3.缴费。

(1)考试费为每科次人民币95元,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

(2)非首次报名人员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后即可缴费;首次报名人员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缴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首次报名人员,不能缴费。

(3)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18:00。缴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除手机、电子邮箱外,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考试费不予退还。

(4)未缴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

(一)考试科目:《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

(二)考试范围:《2016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确定的范围。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全拼、智能ABC、谷歌、搜狗、王码、极品、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0月22日08:30-11:00经济法

13:00-15:30财务会计

17:00-19:30机电设备评估

2016年10月23日0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

14:00-17:00资产评估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六、考试用书

中评协根据《2016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编写5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习题集以及法规汇编,分别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或者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

七、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10月10日至21日期间(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24:00),登录考试平台用A4纸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考试成绩由中评协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发布。成绩发布后,考生可登录考试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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