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招生单位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单位在录取前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国务院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检查各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11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三、考试工作
(一)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9日8:30-11:30
10月29日14:30-17:00
10月30日8:30-11:30
10月30日14:00-17:00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英、俄、日
教育硕士 教育学 英、俄、日、英二 心理学 专业基础课▲
工程硕士 GCT
工商管理硕士 综合能力 英语
农业推广硕士 GCT
兽医硕士 GCT
公共管理硕士 综合知识 英、俄、日 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卫生硕士 流行病学基础 英、俄、日 社会医学
军事硕士 军事共同基础 英、俄 军事综合▲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体育硕士 入学资格
艺术硕士 入学资格
风景园林硕士 GCT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 GCT 专业基础课▲
注: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组织工作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23号)精神,进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要认真做好试题的保管、保密,考场的布置,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的挑选和培训等工作。考前(时间另行通知)各考点派专人和保卫人员到市学位办领取全国联考试题,并指定专人对各科考题进行认真清点和核对。各考点要与自命业务课试题的招生单位保持联系,及时催促其试题保证在开考前传递到位。
各考点应提前下载、印制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微博)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现场确认时发给每位考生。各考点要落实考场责任制和考风考纪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监考细则,严肃考风、考纪,加强监考、巡考,杜绝考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把端正考风、防范作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市教委将派督查组深入到各考点监督考试组织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各招生单位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各招生单位应在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总招生限额内,根据社会需求,统筹考虑教学资源和培养条件,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规模。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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