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校学习的全日制京外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仅提供入学后第一学年的住宿。MBA、MPA研究生学校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在宿舍床位富余情况下,学校可提供部分床位资源给经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由学院自行安排MBA、MPA住宿。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类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八、我校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电话:
代 码 学 院 名 称 联 系 电 话
010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010—62332951
020 冶金与生态工程学院 010—82375007
03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10—62332721
040 机械工程学院 010—62332419
050 自动化学院 010—62334123
060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010—62332871
070 数理学院 010—62332685
080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10—62334041
090 东凌经济管理学院 010—62332746
100 文法学院 010—62334218
1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10—62334218
110 外国语学院 010—62334741
120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010—62332239
130 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010—62333046
140 冶金工程研究院 010—62336961
150 生物工程与传感技术研究中心 010—82377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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