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中小学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或教育学类专业毕业生在申请相应学段综合实践学科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但必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其中在职教师需提供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
(7)体检表1份(体检医院: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点:太仓市常胜南路58号;提示:体检表请用A4纸正反打印,注意对应表格类别,具体体检通知以及下载检查表格请看附件2和附件3);
(8)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注意:注意: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意见,证明时应写明有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教师资格,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
(10)通过国考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省考的过渡人员提供我省《补修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渡期内免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人员要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有关证明。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字样,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①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②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③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或成绩单中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并有教育实习合格证明。
④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⑤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11)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的以下三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正式测试时间由相关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另行通知):
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
②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
③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尺寸为 宽33mm×高48mm。)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放好。
六、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
按照过渡办法进行认定的以下三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需交小二寸证件照1张,测试费120元,正式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
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
⑵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
⑶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七.其它预告事项
2016年我省只在下半年组织一次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通知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原标题:太仓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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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仓市教育局认定权限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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