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和规定的培养环节,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合格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证书(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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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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