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结束后,请考生依照各二级学院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面试。面试前,考生需持有效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和在各二级学院进行考生身份的进一步审查。考生持有效证件和“复试通知书”到相关二级学院进行第二步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查验身份证(或军官证)、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及历年在校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体检表、“思想政治考核表”、历年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并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留存考生相关材料复印件、考生一寸免冠照片。
3、复试时间、地点:
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研办要求,统一组织考生复试,并报学研办备案。对于第一次复试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后续调剂考生复试时间由各二级学院与学研办协商。
4、阅卷、整理
各二级学院组织笔试专业课阅卷,统一登录考生成绩,进行核分、排序及材料整理等工作。
5、复试结果报送
调剂系统前,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按要求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至学研办。所有调剂拟录取考生需严格做好学籍学历信息审核工作。
五、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初试统考500分满分,初试联考300分满分(会计MPAcc)。
2、复试成绩,计算如下:
测试项目
外国语测试
专业等综合测试
笔试
专业口语测试
笔试
面试
满分
100*60%
100*40%
100
100
复试成绩权重(%)
30
40
30
复试成绩
(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4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30%+(外国语笔试+专业口语成绩)×30%
4、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A 初试统考500分满分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B 初试联考300分满分的专业(会计MPAcc)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50% +复试成绩×50%
注释:遵照要求,会计MPAcc专业面试部分(100分)含有政治理论考核,分值比例占专业面试成绩的20%(20分),详见《面试专家打分表》。
各学科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研办。
六、体检
对于拟录取的考生于入学报到后,依照学校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七、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复试工作相关工作事项
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应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复试结束后按要求将专业复试工作方案及材料报学研办。
复试准备工作:
1、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上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综合面试复试工作具体办法、安排(含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基本流程)。
2、复试前两日,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确认并上报参加复试的人数与考试科目信息。
3、专业综合笔试试卷由学研办组织和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组织,命题教师签订保密责任书,依照《天津农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及相关保密要求展开命题工作。
后续工作:
1、调剂系统关闭前,填写并报送“研究生复试成绩汇总表”、“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汇总表)”至学研办。
2、各学科所在二级学院,请于复试工作结束后,结合学历学籍审核信息,将审核整理后的研究生复试档案交送学研办。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布制度、监督制度以及巡视制度,在整个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我校制定的保密制度。
1、复试小组成员应选拔正确执行国家及天津市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复试人员的身份对外应严格保密,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研究生的教师应自觉回避本学科复试录取的相关工作,各招生复式单位要做好复试教师的培训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营造我校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天津农学院制定的相关政策,不得超越权限自定招生录取办法。
4、考生应严守诚信。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其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本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表:天津农学院研招分专业计划表
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分配
其中: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
合计
学术学位:88,专业学位:102,含专项计划3
190
3
001
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090101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9
001
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090102
作物遗传育种
9
001
农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095101
作物
4
002
园艺园林学院
090201
果树学
18
002
园艺园林学院
095102
园艺
12
002
园艺园林学院
095104
植物保护
4
002
园艺园林学院
095114
设施农业
2
003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学院
090601
基础兽医学
5
003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学院
090602
预防兽医学
5
003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学院
090603
临床兽医学
5
003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学院
0906Z1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与营养学
4
003
动物科学与动物医学学院
095105
养殖
10
004
水产学院
090801
水产养殖
17
004
水产学院
090803
渔业资源
6
1
004
水产学院
095108
渔业
9
005
食品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906Z1
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与营养学
10
005
食品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095113
食品加工与安全
14
006
经济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18
1
006
经济管理学院
095110
农村与区域发展
10
007
工程技术学院
085227
农业工程
7
1
007
工程技术学院
095109
农业机械化
3
008
水利工程学院
085227
农业工程
5
009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227
农业工程
4
注释:分专业计划的具体执行,将根据各二级学院各专业生源情况有所调整。
十、监督与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本文标题:天津农学院2016复试录取办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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