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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济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作者:易考试吧 发布时间:2016-06-16 [手机版]
摘要:2015济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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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属驻济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5〕35号)精神,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7日 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8日 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二、考试成绩管理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2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2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报考专业参考目录是对原人事部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的“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解释和界定,共包括本科、专科和中专三部分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学历层次的一级学科与本科的专业类具有对应性,在实际工作中可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规定,对照本科专业参考目录来界定和解释。

各报名点在报名过程中,可根据报考应试人员的学校、学历、专业名称、专业课程设置以及报考者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本专业参考目录,综合判断。

四、报名安排及考场设置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

(报名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应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审核,照片通过审核的方能正常上传)。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为便于应试人员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增加了手机绑定功能。系统会在用户注册或登陆过程中检查应试人员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应试人员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陆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应试人员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应试人员通过考前资格审核后,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将向用户手机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核,提示进行后续操作。

县市区考生持《资格考试报名表》等有关材料经单位审查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任城、兖州、曲阜、泗水、邹城、兖矿、微山、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山、人才服务中心、高新区、太白湖新区人社部门初审,初审通过的,各报名点在《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照片处盖章。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15年7月2日9:00至2014年7月16日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火炬路人才大厦702房间)现场审核,咨询电话:2967978。市直部门的考生经主管部门初审盖章后持《资格考试报名表》等有关材料到人才大厦(702)进行现场确认。现场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本人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已缴费”即报名成功。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要求,免收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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