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由用人 单位办理有关手续。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按报考单位予以聘用;报考基层卫生院的,根据“优生优选”的原则,按照报考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行选择 单位。在职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如与原单位产生人事劳务纠纷、影响入职手续办理的,自行负责。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 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签订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招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未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莒县医疗卫生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莒县医疗卫生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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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16年日照莒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432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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