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二。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英语(公共课)科目考试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及高等数学科目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十、十一、十二。
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考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或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考大学语文),另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考生考高等数学)。
(二)组织及实施
专升本考试由我院委托主考院校按专业分别组织实施。主考院校应按要求配备监考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考场管理,强化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考务工作规定另文下发。
(三)命题及阅卷
专升本考试的命题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专升本考试试题、答案和评分参考(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和评分参考)在启用之前属国家机密材料。阅卷及分数统计工作由我院委托相关院校承担。评卷结束后,评卷院校应将完整、准确的成绩等信息及时交我院信息处。评卷工作规定另文下发。
(四)考试时间及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2013年4月27日至29日,具体考试时间为:
4月27日8∶30 —10∶30 考计算机(高等数学)
4月27日14∶00—16∶00 考外语(大学语文)
4月28日8∶30 —11∶30 考专业综合一
4月28日14∶00—17∶00 考专业综合二
4月29日为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山东师范大学负责师范类学前教育、音乐学和美术学技能测试,山东理工大学负责体育教育技能测试,每个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生成绩于5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成绩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查询、透露考生成绩。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5月20日前向生源院校提出申请复核成绩。生源院校对申请进行初审,并派专人持考生申请书和单位介绍信到我院监察室办理审批手续,由我院会同评卷院校复核成绩。评卷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复核范围包括是否有漏评试题以及各题得分累加是否有误,不涉及对评分标准的掌握。
对于成绩复核中发现的问题,评卷院校教务处出具更正证明,清楚说明原因,如属责任事故,还需说明责任人,经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送我院。如上述错误影响考生的正常录取,由我院负责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评卷院校要将试卷妥善封存,以备查询,保存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