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籍管理
学校招收的“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如实际招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则插入2010级相同专业,“专升本”录取学生的学籍由学校持专升本录取名册和省教育厅同意备案的批件到省教育厅办理学籍电子注册手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除修完报考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和实践环节外,还需修满4.5学分的公共选修课程。学生修完规定学业,成绩合格者,按国家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毕业文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本文标题:2012年江汉大学专升本招生简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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