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退役士兵考生,将按照综合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录取过程中,学校有权根据生源质量,在不突破总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微调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3、公示:凡参加学校专升本考试学生的成绩均可在学校校园网上查询。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4、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专升本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在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学生必须提供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并复印一份留查。
5、报到:由我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经省教育厅备案后,持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后,向我校移交。
五、收费项目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武汉科技大学同年级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六、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其本科学籍由我校到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七、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本文标题:2012年武汉科技大学专升本简章(2)
本文地址:http://www.eks8.com/zsb/78786.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