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一到,好消息爆棚,除了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之外,2016年以来许多项费用都已取消或暂停,这些问题,关系到你我的切身利益,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
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下个月起,这些钱都不用交了!
农业部门
1、国内植物检疫费
2、新兽药审批费
3、《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4、《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5、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6、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7、拖拉机行驶证费
8、拖拉机登记证费
9、拖拉机驾驶证费
10、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1、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1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13、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14、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1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16、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17、计量授权考核费
林业部门
18、林权勘测费
2016年这九大红包请收好
进入2016年,一系列惠民新政相继实施,除了许多针对企业、创业者的减税政策,还有许多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减费举措也陆续推出。一起来看看你享受到哪些红利,省下哪些钱?
37项行政职业性收费被取消和暂停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包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房屋租赁手续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入境签证费等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3项)
民政部门
1.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
财政部门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4.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5.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6.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7.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国土资源部门
8.土地估价师考试、考务费
9.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0.房屋租赁手续费
1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费
12.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交通运输部门
13.磁罗经校正员考试费
农业部门
14.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费
15.渔业船舶注销登记收费
海关部门
16.报关员资格考试费
税务部门
17.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18.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
19.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
20.计量认证费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2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中的请求延期处理费
体育部门
22.参赛个人和团体年度注册费
23.参赛运动队和运动员比赛报名费
24.俱乐部运动员转会手续费
25.棋类和武术段位考评认定费
26.车手等级认定费
27.运动马匹注册费
旅游部门
28.入境签证费
29.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书)费
30.星级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31.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工本费
保监会
32.精算师资格考试费
地方
33.铁路护路联防费
二、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4项)
农业部门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
海关部门
2.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
林业部门
3.森林植物检疫费
4.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
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015年11月份印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阶段性目标,到2016年上半年,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并量化区域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检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若上述阶段性目标顺利实现,意味着老百姓看病就医的负担有望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银行免费转账
央行发布的《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鼓励银行对存款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的一定金额以下的转账汇款业务免收手续费,并表示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实行免收费业务的银行,“不再对其通过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的相应业务免费”。截止到2015年12月26日,中国电子银行网共收集70家银行开启网银、手机银行普惠政策。
试点地区买商业健康险免个税
2016年1月1日起,全国31个城市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年(200元/月)。
调整进出口关税
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对国内需求较大的婴儿奶粉、箱包、服装、太阳镜等进出口商品的关税采取措施适当降低,同时适度扩大日用消费品的降税范围。2015年12月20日,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实施并落实第一次降税。在最长20年内,韩方最终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占总进口额的91%。2016年1月1日,中澳自贸协定实施第二次降税,关税削减幅度会进一步扩大。
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减轻
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为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大病保险服务,2015年至2018年,试行免征保险保障金。
调整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
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商那个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
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已公布,对驾考报名、驾校教学、驾照补办等流程均做了重大修改,其中包括驾校不再一次性预收全部费用,将计时培训计时收费。
取消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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