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
(一)报检范围
《实施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检验监管的目录》所列的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产品。
(二)报检应提供的单据
除按规定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外贸合同或销售确认书或信用证(以信用证方式结汇时提供)、发票、装箱单等有关外贸单据外,还应提供如下相应单证:
1.产品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技术法规、标准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质量的符合性声明;
2.输入国(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木制家具机械安全项目有要求的,出口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责编:思念
本文标题:2015年报检员考试报检业务辅导: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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