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2010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
1、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分别见二、三部分。
2、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论坛) 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报考条件,由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既可在招生学校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报名所在地与联考所在地一致;北京地区现场报名点:工程硕士--中国地质大学;MPA--中国人民大学)。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上旬。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所辖考区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6月25日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由学位中心汇总后于6月30日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相关栏目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中旬,应于7 月20日前完成。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间:
(1)个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 10 月11 日至22日(周六、日除外);
(2)合作办班单位组织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单位可派专人办
理)。
(3)未做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录取。
资格审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报考工程硕士的考生填写资格审查表时请在“备注”栏内填写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科目(参照工程硕士专业目录)。
报考工程硕士考生在资格审查时交专业课考试费80元。
4、全国联考时间:2010年10月30日、31日。
二、工程硕士(430100)
我校招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20个工程领域(代码)
建筑与土木工程(430114)、地质工程(430118)、矿业工程(430119)、安全工程(430125)、环境工程(430130)、冶金工程(430106)、材料工程(430105)、机械工程(430102)、动力工程(430107)、车辆工程(430135)、工业工程(430137)、物流工程(430141)、仪器仪表工程(430104)、电子与通信工程(430109)、控制工程(430111)、计算机技术(430112)、软件工程(430113)、化学工程(430117)、生物工程(430139)、项目管理(430140)。
2、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3、考试科目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
GCT);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4、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 个培养单位报考。
GCT考试大纲《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命题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于2010年12月 中旬 进行。专业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相关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将在我校网址()公布。
工程硕士个人报名条件: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授课方式: 进校全日制脱产学习,不提供住宿。
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可在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提出报名申请,符合我校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方能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的专业课考试和相关测试。
三、公共管理硕士(MPA)(代码:490100)
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论坛)、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将在我校网址()公布;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参加全国联考。
3、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 系 人:李普
电 话:010—62332484; 传 真:010—82377331
网 址:
招生单位名称、代码: 北京科技大学 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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