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光盘作为初试考试科目的一部分,其外盒、外表及录像内容中不得有考号、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等有关考生信息,此类内容在《回执条》中写明并夹放在光盘外盒内,《回执条》切勿贴在光盘上。违反上述规定或逾期未寄出者按考试违规或缺考处理。
(4)考生于12月1日起,到中国传媒大学研招网下载打印“播音主持作品”创作光盘“回执条”。
(5)考生可通过我校研招网“邮件查询系统“查询接收情况。
3.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至录取期间,请考生关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重要信息均在此发布。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录取期间不要轻易更换移动电话。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7.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①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北院44号楼五层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邮编:100024
②联系电话:010-65779227
③中国传媒大学主页:
④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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