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9月到学校报到(具体日期详见网站通知),报到地点与复试报到地点相同(详见表一)。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表一 各专业报到地点
专业所在学院名称报到地点地址
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燕山校区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国际经贸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MBA教育中心\MPA教育中心、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舜耕校区济南市舜耕路40号
报到具体流程如下:
1.验证、资格审查
验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信息与考生本人、录取名单是否一致。
2.提交材料
①录取通知书报到联;
②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③户口关系迁移证明;
④研究生个人档案;
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领取材料
①校园一卡通(现场每人收取100元费用);
②新生报到凭证。
4.新生持报到凭证到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办理手续,领取钥匙,入住公寓。
二、新生缴费
1.缴费方式
学校为每位研究生新生在农业银行开立一个银行卡,银行卡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专用账户,我校研究生在校期间,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发放均以此农业银行的银行卡为载体。同时,日常生活费存取也可以使用此账户,请妥善保管。
2.银行卡使用说明(详见随银行卡方法的说明)
3.缴费标准
(1)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
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3)教材费共600元。
4.补充说明
(1)学费、住宿费按学年缴纳。由于各类公寓收费标准不同,暂按每生每年1200元标准预交,待入学后,视实际入住情况多退少补。
(2)教材费一次性缴纳,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缴款票据是学生缴费的依据,应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以备在校期间查验。
三、户口关系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录取本省新生暂住户口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山东省内非应届考生的户口将不再迁入我校,山东省外考生及省内应届考生户口迁移办法如下:
1.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将户口迁往我校,也可选择留在原所在地。迁往我校的新生须将“户口迁移证”办妥,并注明迁往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舜玉路派出所。济南市五区的非农业户口一律不迁“户口迁移证”。
2.新生结转的“户口迁移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的姓名所用汉字必须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2)“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应盖有迁出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备注栏内应盖有证明户口性质的印章。
(3)“户口迁移证”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
(4)“户口迁移证”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须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私自涂改的迁移证作废。
四、组织关系
1.山东省内各地、州、市、县转入我校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由生源地的组织部直接转移到“山东财经大学党委组织部”。
2.山东省外各地、州、市、县转入我校的党员组织关系,须由生源地的组织部转移到“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
五、其他
1.2016级硕士研究生实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可自带行李用品,也可到公寓管理中心购买。
2.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购买赴济南的半价优惠火车票。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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