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将组织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8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并结合我区实际,继续组织开展公共营养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17个职业的自治区统一鉴定。
此外,我区继续实行自治区范围内统一鉴定日制度,统一鉴定日具体日期为5月21日、22日,11月19日、20日。根据国家考核有关规定,三级以下(含三级)职业资格的考评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两项,两项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二级以上(含二级)职业资格的考评分为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三项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技能、综合评审成绩其中一项或两项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参加一次补考。考生报名时间分别为3月28日至4月7日和9月1日至10月8日。考生报名时需提交《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1.5寸白色背景近照两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格式为JPG,20KB以下)、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参加二级及以上级别的,须按照论文撰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或专业成果(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