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全省继续推进素质教育,山东省教育厅在2月15日正式颁布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方案》,对全省中小学课程实施状况的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评价结果细分四个等级
据了解,课程实施水平评价的对象是全省普通中小学校,评价工作结束后,将根据对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价的结果,形成区域性学校课程实施水平评价报告,评价为合格性评价,评价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方案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三个学段的评价指标体系,均设有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同,二、三级指标和评价标准与要求三个学段各有侧重。评价结果将细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分别定量打分,并写出评语。
不合格学校要限期整改
课程实施水平评价为年度性常规评价,在进行评价时,有部门将实地听取学校课程实施情况汇报。召开学校师生与学生家长座谈会。实地查看校园、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学校宿舍,以及实验、图书、网络等设施设备。评价结果每年按“合格学校”、“不合格学校”向社会公布。
对于“不合格学校”,按管理权限和管理规定,撤销或建议撤销其由教育部门已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并责成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将提出对有责任人的处分建议。
评价方案要分三级实施
课程实施水平评价由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评价方案分三级组织实施,由同级教研部门具体承担。省直接评价普通高中,并对市、县(市、区)评价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市直接评价初中,并对所辖县(市、区)评价进行指导、抽查和监督;县(市、区)直接评价小学。
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都要按评价范围对评价工作进行规划、部署、总结,并形成年度评价报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评价结果分级向社会公布,以促使全省中小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中小学课程实施水平。
1 2 下一页
上一篇:国内首个Symbian高级软件开发工程师培训课程正式启动
下一篇:2015年的上海招标师培训课程
本文地址:http://www.eks8.com/jianzhulei/jgs/72704.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