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看守所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陵县看守所建设工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陵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宁陵县看守所建设工程设计
2.2项目规模:约5335㎡
2.3招标编号:TSGC-2015-009号
2.4建设地点:宁陵县城郊乡;
2.5资金来源:财政+自筹;
2.6设计时限:2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后续相关服务;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设计深度:按建筑初步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在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原件(出具时间以报名时间为准)。
4、投标单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以报名时间为准)。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两套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7月14日至 2015年0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宁陵县太行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天舜管理招标部)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6.3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500元/份。
7.其它
投标人应自行支付招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本次招标不给予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金,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陵县公安局
地 址:宁陵县张弓北路3号
联系人:楚先生
电 话:13592381127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舜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陵县太行路与珠江路交叉口西北侧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0-5021188 18937018528
201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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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宁陵县看守所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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