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鬼探头”现象需警惕 易致交通事故
9月8日,在七中公交车站前,有市民在一辆公交车前走过,欲横穿马路。杨珊/摄
西江都市报讯(记者 杨珊)在道路交通领域,人们通常把突然从旁边车辆车头处窜出行人或骑车人的现象,称为“鬼探头”。据交警部门介绍,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因“鬼探头”造成的交通事故,并引起广泛关注。
观察:公交车站是“鬼探头”高发地
日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通过官方微博,公布了多起发生在全国各地的“鬼探头”事故。记者在这些视频中看到,被撞的行人或骑车人在穿过马路时,不仅疏于观察来车,而且还伴有奔跑或加速的动作。
9月7日上午,记者在梧州市内走访,发现“鬼探头”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公交车站附近。例如位于新兴二路的新闻路口公交车站,记者在短短十分钟内就看到有五名行人强行从车流中横穿马路。据观察,这些行人基本上都是到站下车的乘客,因为个别线路的公交车乘客较多,上下客的时间较长,所以,这些心急的市民就会绕到公交车的车头前方,然后穿过马路。
然而,就在这些市民穿过马路时,与公交车同向行驶的其他车辆由于存在视觉盲区,通常不会提前减速,因此当看到前方突然有行人出现后,驾驶者只能急踩刹车,一旦反应不及就很会引发交通事故。
一些曾经遇过“鬼探头”现象的驾驶者对此都心有余悸。“特别是一些体型较大的车辆停在路边时,使得同向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根本看不见车头处站立的行人,而行人也无法观察周围的路况,只要这两方之中有一方稍微不注意,后果就不堪设想了。”一名车主表示。
提醒:车辆和行人都应警惕
眼下,随着车辆持有量逐渐增加,交通环境趋于复杂,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越发频繁,而这突如其来的“鬼探头”现象,更是让众多市民直呼防不胜防。
记者咨询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宣科科长陈家龙了解到,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行人在交通事故存在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有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时,行人必须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如没有时,行人应在确保安全后通过,否则,行人也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而具体责任的划分,则要看现场的道路环境、天气、交通信号、车辆和行人碰撞的位置、车辆动态情况下是否有违规情形等,综合认定两方责任。”
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在道路上出行的驾驶者或是行人,都应警惕“鬼探头”现象。从驾驶者方面来说,在通过路口、公交车站等特殊路段时要注意减速慢行,培养礼让行人的意识,随时做好刹车准备;从行人方面来说,在通过路口和马路时应当注意观察双向来车,自觉杜绝“中国式”过马路,切勿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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