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郑州经开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文件精神,经区管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2.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区纪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本次经开区招教共176人,详情请点击《2016年郑州经开区招教考试岗位表丨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持有相应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16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心理健康教师要同时具备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 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2015年、2016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的需具有师范类大专或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的需具有师范类本科或非师范类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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