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于6月1日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将于6月13日开始,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有关要求,现就我市面试前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加权总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市委组织部按照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当出现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1:2的比例时,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其他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后未达到1:2的比例,按递补后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二、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职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外语、计算机、职称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证等。审查部门依据考生报名信息表对考生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核验。
对于在职的报考者,开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考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外语、计算机、职称等其他必备条件的,考生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须提供2016年3月25日前取得的国家司法考试(A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市级司法机关开具的2016年3月25日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的证明。
2014、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样式附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未就业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未就业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招考职位的考生,其中按本县(市)户籍报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按本县(市)生源报考的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证明(表样附后),档案在学校保管的,由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出具,档案由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保管机构出具。
三、其它
1.2016年大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请考生向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审查。
2.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下载;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重新打印。
3.涉及公务员考录其它环节工作,市委组织部将在大连党建网( )及时发布信息,请考生关注。
4.考生要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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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16年大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附件2.大连市招考单位咨询电话。doc
附件3.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附件4.2014年和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doc
附件5.高考生源地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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