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旅游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导游队伍建设,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省2015年度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具有高中、中专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
二、报名安排
1. 报名组织
今年继续在各市(州)设立分考点,各市(州)旅游局(委)要积极做好导游资格考试的宣传工作,组织辖区内景区(点)、旅行社、各类旅游院校等单位的相关人员踊跃报名参考,做好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省直总考点的考务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负责辖区内旅行社和社会考生的报名及考务工作,二是省旅游局委托省旅游培训中心(省直考点)承担贵阳地区大中专院校、外语类考生、加试考生的报名及考务工作。
2. 报名要求
报名前考生需填写《2015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贵州考区)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已取得普通话《导游资格证书》申请加试其他语种的考生,只需对所报考语种进行“现场导游”口试,报名程序与新考考生相同。
已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取得《导游员资格证书》,有意向到贵州从事导游工作的导游员,只需进行“现场导游”口试,报名程序与新考考生相同。
各市(州)凡报考外语语种的考生及取得普通话导游资格证申请加试外语语种的考生,仅限在省旅游局委托的省旅游培训中心(省直考点)报名。报考英、日、德、法、泰、韩、俄、西班牙等外语语种的考生,须用所填报的语种进行“现场导游”口试。
3. 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5日至9月25日(周六、周日休息)。
4. 报名地点
省直报名点:省旅游培训中心(贵阳市延安中路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大厦19楼(浦发银行楼上)电话:0851—86901699、86901787);
贵阳分考点报名点: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贵阳市北京路350号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大楼2楼“贵阳市多彩导游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851—85916312、85918778)。
贵阳地区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市(州)旅游局(委)报名。
5. 票据发放及核销
贵阳市分考点和省直考点按以往非税票据发放及核销办法,将报名费汇入指定账户后,持相应票据及非税信息表到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由专人进行核销工作;8个市(州)报名点沿用去年模式,不发放非税票据,考点只代为收取报名费并汇缴到省旅游局导考专户,由省局安排专人根据上报的考生信息表逐一开具非税票据,并完成非税票据数据模板录入工作。待票据开具、报名费汇总统缴工作完成后,一并将已开具好的票据发放到8个市(州)报名点。
三、考试考务
为推动我省导游考试改革,更加有效地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从本次考试开始,我省导游资格考试笔试(即理论考试)改为无纸化电脑考试(即机考),具体考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准考证》上的相关提示。
1. 考试科目及范围
导游资格考试包括理论考试(机考)和“现场导游”口试两个部分。考试内容为从事导游工作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考试科目有三科:“导游基础知识”(机考)、“导游业务知识”(机考)、“现场导游”(口试)。“导游基础知识”考试题目共170道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导游业务知识”考试题目共170道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现场导游”口试按照“一个景点抽签题、三个提问题”的方式进行。(英语、日语、法语等外语现场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可向省旅游培训中心咨询)
参考资料为中国旅游出版社出版的贵州省导游资格考试系列丛书(2015年版),包括《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全国导游基础知识》、《贵州导游基础知识》和《贵州导游现场考试指南》。
“现场导游”抽签题为黔灵山公园、甲秀楼、遵义会议会址、四洞沟景区、龙宫风景名胜区、黄果树大瀑布景区、西江千户苗寨景区、镇远古城、荔波樟江风景名胜区、兴义万峰林景区、百里杜娟景区、梵净山自然保护区、六盘水三线建设博物馆,共13个景区。
2. 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机考)日期定于2015年11月21日,在全省统一开考,具体安排见下表:
“现场导游”口试从2015年11月22日开始,视考生数量确定结束时间。
3.考试工作的组织和考点的设置
本次考试工作由省导考办统一安排,考点所在地旅游局(委)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待省导考办核定后另行通知。
4.成绩查询和发证
考试成绩由省导考办反馈给各地旅游局(委),各地旅游局(委)将成绩通知考生。同时,省导考办将在贵州省旅游局政务网上公布考试结果,供考生查阅。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由省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报经国家旅游局审核后,发放“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未合格的考生,单科及格成绩不予保留,也不予补考。
5.考试费用
按照贵州省物价、财政部门(黔价费〔2013〕100号)核定的我省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220元/人。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旅游局(委)要高度重视导游考试工作。各地接此通知后,要成立“导游资格考试委员会”,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并将成立导游资格考试机构的通知、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考试工作安排及考试费用预算,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省旅游局审定备案。各地要在“现场导游”口试结束一周内将“现场导游”口试成绩及导游考试工作情况总结(加盖公章)报省导考办(通过机要寄送)。
2.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省导考办将加强对考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各考点所在地旅游局(委)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考试考务工作。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事件的考点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地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导考办反映。
联 系 人:杨 徐、丁克斌;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242—5号;
联系电话:0851—86818434、86823187;
传 真:0851—86827933。
附件:
附件1、2015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贵州考区)报名表.doc
附件2、2015年导游考试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3、导游考生准考证代码编排说明.doc
责编: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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