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立医院根据岗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护理岗位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无药物过敏史、无精神病史、无癫痫病史、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等);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护理岗位A:往届毕业生,女性,高中起点,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包括民营院校);年龄不超过30周岁,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病房、手术室、急诊科、ICU工作满一年(2015年毕业生工作经历满3个月)。
(2)护理岗位B:应届毕业生,女性,高中起点,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不包括民营院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有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
(3)护理岗位C: 往届和应届毕业生都可,男性(不限定高中起点条件),国家统招全日制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实习或工作满一年经历(2015年毕业生工作经历满3个月)。
(4)护理岗位D:性别不限,往届和应届毕业生都可(不限定高中起点条件),国家统招全日制护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8周岁,能够熟练使用韩语,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实习或工作满一年经历(2015年毕业生工作经历满3个月)。
(5)助产专业岗位:性别不限,往届和应届毕业生都可(不限定高中起点条件),国家统招全日制助产专业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8周岁,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实习或工作满一年经历(2015年毕业生工作经历满3个月)。
(6)身高男170 cm以上,女162cm以上。
(7)必须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届时参加2016年的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规定时间、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6年3月20日前(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地点: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5号楼3楼人事科2室)
3、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到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现场资格审核: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实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4、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相关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医院实习经历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往届毕业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包括高中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作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12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考试方法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30%)、技能操作考试(占总成绩的3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三部分组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届时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时间和地点:理论和技能操作考试、综合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提前1周会电话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工健康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院党委审核同意后,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代理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届时参加2016年的全国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人事科联系电话:0631-5287512,0631-5287502
本文标题:2016威海市立医院招聘护理专业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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