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确认,考试、考核、体检符合规定要求,且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五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相关部门办理入编手续。应聘人员入编后在首聘单位服务期至少五年。
七、其他规定
1、按照有关规定,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15年12月3日至12月4 日。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2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实施,县监察局全程跟踪监督,同时认真执行回避。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和监督
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等方面问题,请直接与闽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91-22372366,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1-22373835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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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15年福州市闽清县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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