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尹晨强记者刘美)5月14日是201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开考日,在榆林市高新区一考点参加考试的女子王芳(化名)由于相貌和年龄与所持身份信息及准考证信息不符被监考老师发现,后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分局介入调查。经调查,王芳(化名)代替考生李霞(化名)考试事实属实,本案是《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榆林市范围内警方破获的首例替考案件。
22岁的女子李霞是某卫生院的一名实习生,因为参加过两次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均未能考过,便有了找人代考的想法。
据李霞供述,2015年年底,她再次在网上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16年3月份,在和朋友王芳打电话聊天时,她说起5月份自己参加资格考试恐怕过不了,想找人帮忙考试,后又问王芳是否可以帮忙。在榆林市某医院从事护士岗位的王芳随口答应可以帮忙(替考)。
5月13日,李霞将自己的证件及考试用具交给了王芳。14日,已怀孕六个月的王芳进入考场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当日上午8点20分考生入场,王芳通过考场的金属探测仪检测后进入考场。9点整,考试正式开始,两名监考老师开始发放试卷及答题卡,而后对场内的考生身份信息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复查。当对考生李霞的身份信息核查时,发现眼前的女子不仅相貌与李霞的身份证、准考证的照片不一样,而且年龄要比身份证1994年的李霞明显大很多,在核实信息后,眼前的女子承认自己是替李霞考试,监考老师随即让女子停止了答题并带离考场。
考务办工作人员随即向辖区警方报警。榆横公安分局沙河口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发现王芳的确存在涉嫌代替李霞进行考试的犯罪行为,后民警依法将李霞传唤到所。
李霞到案后主动交代了请朋友王芳为自己替考的犯罪事实。当民警对两人宣读《刑法修正案(九)》出台后,代替考试入刑的相关法律条文时,两女生后悔不已,她们没想到自己的行为竟触犯了刑法,“怪自己抱一丝侥幸心理,根本没想到这件事会有如此严重的后果”。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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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替考被抓谎称怀孕 牵出专业“替考夫妇”
本文标题:女子替朋友考试 双双触犯刑法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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