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名(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7名,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技能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选调岗位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规定:
选调岗位报考对象必须为永嘉县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必须满三年以上,且在现单位服务年限满二年以上,报考对象若为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必须在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服务年限已满5年(含试用期),且符合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6年永嘉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仅限公开选聘到我县农村、社区工作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或被我县选聘为“大学生村官”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目前仍留村任职的或离开我县村(社区)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报考。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时间视同在农村、社区工作时间。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的审查,依照《2016年永嘉县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执行(附件4)。
三、办法与程序
招聘(选调)办法与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要求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具体的报考要求如下:
本文标题:浙江事业单位招聘:2016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招聘选调机关工勤人员7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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