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现公布“二○一六年十月云南省第76次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2016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日程表.rar
二、2016年10月,我省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有:
大学专科:金融、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旅游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销售管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秘书、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公共关系、新闻学、消防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园艺、护理学。
大学本科:金融、经济学、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会计、采购与供应管理、销售管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法律、行政管理学、学前教育、教育管理、教育学、体育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广告学、消防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
教师类本科:思想政治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
以下专科专业只面向中职中专在校生开考:
电算会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汽车维修与服务、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工程造价管理。
以下本科专业只面向高职高专在校生开考:
财务会计与审计、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建筑经济管理、项目管理、现代商务、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方向)、财务管理、民商法、公共关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信息管理与服务、珠宝及材料工艺学、冶金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地质工程、工程造价管理、汽车服务工程、农学、园林、护理学。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民族、种族的限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并按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学完一门或数门课程的考生(根据开考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均可自愿选择专业报考。
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
医学类护理学专业将继续开考,但报考人员只能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人员(报考时需出具相应证明),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大专文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若专业考试计划中已有该门课程的除外);报考大专理科的考生,凡未取得高中、中专、中技、职高毕业文凭的,要加考“大学语文”。
本文标题:2016年10月云南省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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