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出现"车窗鬼脸" 出事故贴膜司机或担责
前沿新闻讯:夜间行车突然看到车窗上出现两张逼真的“鬼脸”,您会不会被吓出一身冷汗? 6月9日晚间,天津市民周女士便遇到了这样的怪事儿。车窗贴“鬼脸”是闹哪样?使用这种贴纸,是否被法律法规允许?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又该由谁负责任?
车窗贴“鬼脸”是闹哪样?
9日晚间21时许,天津周女士从父母家驾车回家,在行驶中看到一辆车的后车窗上惊现“鬼脸”,把她吓得不轻。前沿新闻记者了解到,周女士看到的“鬼脸”是一种叫做恐怖车贴的车内“装饰物”,其作用据称是为了防“远光灯”。
前沿新闻记者在某购物网站上输入“汽车后车窗恐怖贴纸”后,弹出了近百条商品信息,店铺在介绍这些商品时均表示用于“防夜间远光灯”,价格根据车窗大小、图案样式从90到140元不等,“现在这款产品非常火,大家买,都是用来治那些晚上乱开远光的司机,图案越吓人的卖得越好。”一位卖家告诉前沿新闻记者。有商家甚至为了追求逼真程度制作了3D效果贴纸。据称,当有后车开远光灯直照时,“鬼脸”就会显现出来,格外吓人。但如果对方正确使用近光灯,光线就不会照亮恐怖面具。
对于饱受远光灯煎熬的司机来说,这一举动或许大快人心。但前沿新闻记者通过咨询相关部门后得知,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使用这种贴纸,是否被法律法规允许?
交管部门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2项规定: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交警可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的罚款。
一旦造成交通事故,又该由谁负责任?
律师宗鹏分析,要分两种情况对待。情况一,如果前车使用了“鬼脸”车贴,而后车按照规则交替使用近光和远光,被贴纸吓坏造成操作失控,将是前车担责。情况二:如果后车违规使用远光灯,发生事故,就要按照交通法规,按双方过错大小进行责任划分。不过,所有情况的前提都是车辆须有行车记录仪提供证据。
交警提示:本市道路夜间滥用远光灯的现象很多,错误使用远光灯不仅有碍行车安全,更会增加事故发生率。但这种类似“以暴制暴”的方法来防止远光灯,也可能带来车祸及其他隐患,并不可取。
网友热议
周女士的遭遇在微博上被爆出后,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网友“小木头块儿”说:“真的很讨厌打远光灯的。”
网友“彭晶晶世界”说:“这是个好办法,远光灯真的很害人。”
网友“快乐的贫民”说:“不错,方法虽然极端,但是效果明显。”
网友“twins会员卡”说:“要是后车开远光灯的,心理素质不好,发生交通事故,前车不需要负责么?”(前沿新闻记者姜晓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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