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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作者:易考试吧 发布时间:2016-06-22 [手机版]
摘要:2016年宁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报考说明于3月11日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4.本次招考需注意区分哪几个职位类别?

  答:本次招考需注意区分以下几个职位类别(具体见《职位表》):

  (1)须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不加试专业知识的政法系统警察职位;

  (2)须进行体能测评、笔试及面试,笔试加试专业知识的公安系统执法勤务类警察职位(公安《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待国家统一制定后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3)无须进行体能测评,但须测评心理素质、笔试加试专业知识,不进行面试的警务技术类警察职位,即公安系统维吾尔语翻译、法医、理化检验员、刑事技术等职位;

  (4)无须进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试,但笔试加试专业知识,不进行面试的司法警察职位,即监狱狱医、戒毒所狱医职位;

  (5)笔试加试专业知识,不进行结构化面试,只进行外语专业面试的职位,即银川市经合外侨局英语翻译、韩语翻译职位;

  (6)须进行初选面试(初选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及面试的职位,即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讲解员职位;

  (7)笔试、面试后,须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科员职位;

  (8)进行笔试、面试,不加试专业知识的其他系统职位。

  请考生正确理解、区分各类职位的不同特点和要求,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做好相应准备。

  5.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有哪些后果?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前,报考人必须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职位表》、《报考说明》,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因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加分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6.报考人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如何处理?

  答:如出现报考人身份证号被盗用抢注的情况,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上海东路40号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楼)查验,查证属实后可以注册报名。盗用他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追究其相应责任。

  7.报考公安系统维吾尔语翻译、法医、理化检验员、刑事技术等职位,监狱狱医、戒毒所狱医职位有何特殊政策?

  答:一是简化考试环节,报考以上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评、面试;二是笔试加试专业知识,更加突出专业特点;三是报考公安系统维吾尔语翻译、法医、理化检验员、刑事技术等职位的考生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8.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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