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2016年公务员招考简章发布,计划招录401人,现对简章中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考录的对象有哪些
1、本市所有职位的报考人员,均不受户籍(指社会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
2、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考录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3、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考录对象为:泰州市各市(区)辖区内任职满2年、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期间个人或任职村(社区)受到乡镇(街道、园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含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我市市和市(区)两级组织部门统一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党组织书记。
二、报考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1日以后出生);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评的相关要求;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
三、哪些人员不得报考 2013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关于年龄、年限怎么计算
(一)年龄计算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月11日至1998年1月17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五、关于学历的问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司法警察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查询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职位。 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国(境)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证书认证的,可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网址:。
六、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有关问题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七、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可核验),可以报考。
八、关于“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定向职位的问题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凭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职位(职位代码职位代码:“94”—“96”)。上述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本文标题:2016江苏泰州市公务员考试有关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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