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公开招考,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少数民族考生(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少数民族),为和田户籍(含和田生源外地院校毕业生),汉族考生户籍不限。
3、报考族别不限职位的考生,需取得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HSK证书不再作为有效依据),民考汉除外。
4、在和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响应党的号召,由国家派遣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田地区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在和田服役的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其户籍视为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5、通过参加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录用考试,成绩合格后经培训分配到和田地区工作的选派生、优秀留疆战士的配偶,其户籍视为配偶服务单位所在县市户籍。
6、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自治区统一组织招考充实到基层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含自治区选派到农业、畜牧、卫生系统的储备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4)2013年1月1日至今,在各类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参加2015年公务员招录“天池计划”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
(6)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7)参加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双语幼儿园教师招聘、特岗老师招聘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在此次公开招考范围之内;
(8)现役军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具体详见《2015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职位
详见《2015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请于12月13日登陆和田信息网( www.xjht.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确认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也可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县(市)人社部门,由县(市)人社部门协助完成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4日-12月23日(北京时间10:00-20:00)。
2、缴费时间:2015年12月15日-12月24日(北京时间10:00-18:00)。
3、报名方法:
(1)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进行查询;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15年和田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上传照片(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六份,报名时必须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12月29日北京时间12:00时起,登陆和田信息网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低保证、身份证和低保审批表(除低保审批表需要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此次招聘考试报名费用、笔试费用的缴纳采用网络缴费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
(1)网络缴费: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打印下载《报名表》后,可登陆中国工商银行网站,使用已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工商银行卡或U盾,进行网上缴费。
(2)现场缴费:完成网络报名的考生可持打印的《报名表》一份,到户籍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办理缴费,县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完成网络缴费。
5、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地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2)专业科目:报考卫生专业的考生考《相关专业测试》,其他专业的考生考《公共基础知识》;
(3)答题语种分为汉语和维吾尔语;
(4)卫生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其它科目答题语种由考生自选;
(5)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设合格与不合格,《汉语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取得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和民考汉的考生可免考《汉语基础知识》。
(6)取得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不受户籍的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笔试免考,成绩以满分计算(研究生必须到地区人社局213室现场报名)。
以上所有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可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0分。
(3)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
(5)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6)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7)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8)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
3、笔试时间:2016年1月3日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和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对有一科缺考或考试违纪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1月12日起,在和田信息网网站及和田地区人社局公告栏公布。
(三)资格审查和政审。
1、资格审查入闱人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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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2015年新疆自治区和田地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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