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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安徽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办理流程的通知》的出台,我市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全面启动。
办法规定,凡是取得医师执业证书;除中医类别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地点全日制工作的执业医师须取得医疗机构同意;执业时间安排合理,接受执业医疗机构管理;身体健康,胜任多点执业工作者均可申请办理。
办法还规定,精神病、儿科、院前急救等紧缺专业的医师,或选择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血站、单采血浆站作为第二、第三执业地点的,其专业技术职称放宽到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的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办法要求,医师多点执业实行备案管理。除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外,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可备案增加注册第二、第三执业地点,其中至少有一个为基层医疗机构。对于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分院或者托管的医疗机构内执业;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主导的医疗联合体内执业;医疗内医疗机构执业;乡村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内执业由注册地点医疗机构统筹安排,无须办理多点执业备案注册手续。
办法还要求医师注册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备案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备案材料的审核及办理手续。
市卫计委窗口组织人员对多点执业备案、程序等进行了学习,全面做好了多点执业的各项准备工作,即日起,欢迎有多点执业需求执业医师咨询办理。(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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