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新进人员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本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浦东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修改)》浦卫[2013]34号文件精神,结合基层医疗卫生实际情况,浦东新区卫生计生系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卫生专业人员。
2、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信息管理专业须为医学院校毕业人员);非上海户籍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6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7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临床医学类岗位者须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2010年后毕业的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聘护理类岗位者须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其他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2015年浦东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专业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7月21日起可登录浦东人才网()查询。
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聘本系统另一单位的,必须在原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5年8月1日10:00—8月5日16: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限内登录浦东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任职条件限报1个职位。同一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低于招聘人数2倍的,将核减或核销该岗位招聘数,临床医师岗位除外。点击报名
2、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查询:应聘人员须于2015年8月6日10:00—7日24:00期间登录浦东人才网()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3、现场资格确认:2015年8月9日—10日9:00—15:30,经网上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好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前往上海浦东新区人才市场(张杨路1996号,近苗圃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参加考试。
4、报名考务费用:现场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70元。
三、注意事项
1、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而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下载
3、本次报名将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严格按照用人单位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在浦东人才网报名系统内如实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员报名表》相关内容并选择报名。因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失实、不准确或未按任职条件报名而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准考证请于8月19日10:00—21日24:00期间登录浦东人才网()下载。
笔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学校(惠南镇拱极路3535号)。
交通指南
(1)公交:龙芦线、芦杜线、两滨专线、惠南3路环城车直达,至惠南镇各线换乘以上线路即可到达;轨交16号线惠南站3、4号出口沿拱极路向西行500米即到。
(2)自驾车:S20→S1→南六公路匝道下→人民西路→听潮路→拱极路3535号。
笔试内容:相关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查询:9月8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浦东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临床医师岗位除外。
笔试成绩公布2周后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体检及公示
面试结束后,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10月下旬浦东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依法办理用工手续。
咨询电话:60880581 6088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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