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天在这个场次谈的主题是在地视野下文化遗产保护,意义在于我们规划的区域是由历代先人积累的历史文化场域,且目前也仍然保留着活态的生活样貌。因此,我们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规划就一定要关注遗产里的“人”。
在所有的规划中,居民,才是中最重要的主体,尤其是历史环境,因为他们生活在这里,世世代代也要在这里。这里所指的历史环境,并不仅是古建筑群,而是与常民生活相关的生活、生产、生态环境。
一个历史场域有几项要素,首先,历史场域是先人代代的文化积累。第二,历史场域内一定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第三,它多数是非高大上的常民文化。第四,历史场域的规划必须考虑当地的文化传承与永续发展。我们时常听到某某旧城区的“改造”计划,但我其实很不太喜欢使用“改造”这个词,因为我觉得“改造”隐含除旧布新的观念,但我们在谈历史区域的时候,一般都是在谈保护和活用“既有的资源”,就是把原来的东西变得更好,其实是更接近“再生”的概念。历史环境的社区营造,并不是要创造出全新的东西,只是要在现有的东西之中,仔细琢磨使之脱胎换骨,把现有的东西在用心规划下使它逐渐变好,进而成长蜕变。
在进行案例报告前,我想先就这一年在内地看见的现象,提出七个关于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反思。
首先,为什么遗产保护等于旅游开发?为社么我们的遗产地区一定有旅游开发公司?来了旅游开发公司后向游客收费的钱到底是给了谁呢?我们看见许多遗产地区,游客付出高额的参观费后,就以使用者付费的心态对遗产地居民进行恣意拍摄等骚扰行为,这样的互动模式是正面的吗?为何无法由在地居民自己经营?
第二,旧城区为何会被视为必须“盘活”的存量?之前提过历史环境具有丰富的文化遗产,旧城区就是,却往往会被视为脏乱差的地方而被改造。
第三,规划的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在做规划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争取奖项或者是一定要发表论文?规划的实践,必须考虑很多更细微的“人”的事情,却往往在兢赛目的或论文发表目的下被忽略。
第四,是否只有大型规划院才能做规划?小型工作室是否有实践机会?相较于大型规划院庞大的体系,小型工作室更具弹性,我今天要分享的案例就是小型的概念。一个规划者,在小型的工作室还是有机会发展出属于自己的机会的,而且能做的更细致更全面,这其实跟“在地”和“循环经济”是高度相关的。
第五,就是规划者的角色是“决定当地生存的神”,还是“政府与民间沟通的桥梁”?民众是否真的理解规划内容,还是被迫决定?第六,规划者是否兼具“虫”的视野与“鸟”的视野?大多数规划案是以-配置图、平面图的角度表现规划结果,这是一种“鸟”的视野,但我们是否思考过住在里面的“人”到底是什么情况?
最后一个问题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最为严重,我们往往对一个区域进行高额经费一次性投入,尤其是在最近无论是文化遗产,还是村落的保护。如果一年给2.5亿“改造”经费,隔年却什么经费都没有或者是五年后什么都没有,这种非永续式保护方式会不会给遗产地区带来问题?
今天会站在这里接报告金门是缘起于去年6月厦门沙坡尾避风坞的退渔事件。事实上由某规划院进行沙坡尾地区的改造计划曾经获得奖项,但为何仍然会发生“退渔”事件呢?因为当时的规划仅考虑“陆上”的改造,并未关注到这个区域具有“海陆交会”的特质,因此具有古老渔业技法“延绳钓”的渔民们被视为脏乱差退离避风坞,而其中一位老渔民接受我访谈时从船舱拿出一篇论文,原来是有位台湾的研究生请教过他,甚至还叫他地下教授。所以像这样的文化场域里处处都是宝,可是却在所谓脏乱差的概念下被改造消失了,到现在当地民众还在努力想让渔民回来。反观在日本,同样的传统渔业被指定为国家重要民俗,他们会明确地让你看,而且透过渔民直接告诉你他们对自身保有的文化的骄傲。所以我们在规划时应该思考到底什么样的人应该来关注文化遗产?还有,这是“谁”的城市?
另外一个例子,是我们最近正在关注的福建海澄的月港历史风貌改造计划。这个改造计划的目的是为了申遗却为了建公园拆除了百年的造船厂,拥有大量陶瓷破片的滩地也被改造。4月分发布的龙海市月港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历史风貌区开辟50米大道,规划图面看起来好像是在规划一个没有文化遗产的城市,所以我们的规划出了什么样的问题?
到底“谁”是历史环境的主体?日本的经验,一定是以当地民众为主体,而且当地民众会组织自己的团体,这个团体通常是非营利的组织,进行社区内各种保护工作,并且作为民众与政府以及专业者的桥梁。我们专业者也是其中一个环节,行政部门负责规范的制定与修复等奖励补助,有时也会有当地企业的参与。日本的历史环境保护制度“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是1975年设置的,但是这个制度是先由民众发起的,然后才由中央部门去制定这样的制度,所以它是自下而上的。
我在妻笼宿的好朋友是最早发起保护自己区域的地方之一,他们在1960年代自行制定的妻笼宿保存条例,是影响中央政府修法。你可以看到他们的消防系统用的是70岁老人都可以使用的,为什么?因为他们是连栋木造结构群。他们就说没有人天生就懂如何保护文化遗产,既然祖先留给我们这么丰富的东西,我们就会学习。
另外,我刚刚讲保存会,他们在1974年就发起了第一次全国性的聚会,一开始只有三个保护团体,但是他们没有一年缺席,就是每年都一定举办,而且在不同的保护区域举办,一直到现在都没有间断过,是民众自己发起的活动。就像我们今天看到的大会,但是里面的议题都是民众自己想的,场所是当地什么样的文化遗产空间就在那里办,每年会有来自日本全国六七百人,由民众自发性发起的“全国町并大会”就这样开了四十年,这是非常难得的事。我参加过几次,白天开会,晚上就聚会,喝酒、聊天,坐在你旁边的可能是居民,也可能是教授,也可能是文化厅的长官,大家坐在一起互相聊天、互相取暖,因为做遗产保护工作有非常多实践上的课题,和法规有关的,跟修复有关的,下世代传承,观光化问题,还有防灾等各式各样,而这里就是一个交流的平台。
前述对于一次性速效型的规划方式的反思,我们可以看这个例子。很多人知道日本的伊势神宫,它最著名的是二十年一次的迁宫,但很多人并不知道旁边的城市跟它一样20年都有事情要做。20年前街景是这个样子,他们花了20年的时间一栋一栋慢慢调整,把自己的街区从这样变成现在的风貌,并不是一年之内用大笔的钱去改造,因为他们是在民众自己有需求的时候才向政府申请。现在这里每年有相当多的游客,大多数是年轻人,而且回头率很高,他们一来再来是因为这里不像迪斯尼乐园,它有生活感。而日本自1975年设置传统建造物群保存地区制度至今,已经有将近100多个保存区,2008年进而提出维持于提升地域历史风致法(简称“历史社区营造法” ) ,开始结合历史环境下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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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题:直播:在地视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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